李盈

壹、前言

 

  專利是由知識及技術所組成的無形資產,本質上具有互補性資產(complementary assets)的特性[1],即專利只是一份文字說明書和一紙證書,本身不具任何經濟價值,唯有透過商品化和技術服務等價值活動的動作,執行在專利法上所賦予的排他權,才能間接地創造出經濟價值。此類的經濟活動包括有:(1)受到專利保護的產品與服務直接銷售增加的收益或利潤,或是利用專利降低成本;(2)販售專利獲得的價金;(3)專利技術授權所獲得的權利金;(4)透過專利訴訟做競爭的壟斷,增加市佔率;(5)利用專利在市場上建立聲譽或形象;(6)技術入股等。專利鑑價即為在進行上述各種經濟活動時,藉由適當的方法評估及計算相關專利的價值,以得到決策參考價格。

 

      本文認為一個公正且可靠的專利鑑價機制應該至少符合以下原則:(1)採用公開可取得的資料;(2)降低人為操控的主觀推論;(3)考量專利品質造成的影響;(4)反應不同使用情境下的專利價值改變;(5)反映公平市場價值[2]或投資價值[3]。目前已建立且為人熟知的鑑價方法包括有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選擇權法、蒙地卡羅法、經驗法則、權利金救濟法等,上述鑑價方法皆為以財務及會計理論為基礎,普遍未考量專利品質對於專利價值的影響性。有鑑於「專利品質是專利價值的前提,專利價值是專利品質的實踐」[4]本文嘗試改良現有的專利鑑價方法,建立能將專利品質轉化為專利價值之鑑價機制,相信將有助於產業界更有效率地利用專利。

 

貳、專利鑑價方法改良探討

 

2.1專利鑑價的困難性                                      

 

專利技術與一般的商品不同,專利的交易市場屬於高度封閉的市場,交易金額通常是不透明且處於保密的狀態,且交易目標常限於少數特定對象,取得可供比對參考的市場價值指標十分困難。此外,專利技術的範圍是以文字的形式被定義在所謂的專利說明書中,通常需要經由各國官方審查並核准後才得以實施專利權。雖然現今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和表達方式各國已有明確規範於法律或審查基準中,但是對於文字的解讀和認知卻有所差異,導致專利權範圍之認定易產生歧見。此外,專利權存在著被舉發的風險,更增加專利價值的不確定性。因此,同一件專利的鑑價結果,在不同的對象、使用目的、時間點和專利範圍解釋下得到的專利價值可能存在著極大的差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價值與價格不相同,兩者之差異在於,價格是一個客觀的概念,其係為兩造共同認定的轉換對價。另一方面,價值則是一個主觀的概念,其係為一方預測專利在實施某種經濟活動後所能獲利之總值。專利鑑價計算的是專利價值,與最終市場價格price不必然相等,僅作為實施經濟活動時確認價格的參考依據[5]

 

專利鑑價的另一個難處在於,專利價值的估算牽涉到財務的專業知識;從專利說明書中解讀特殊的專利技術需要該技術領域的專業知識;以及,維持專利的有效性或是專利訴訟的攻防,則需要法律領域的專業知識。因此,專利鑑價涉及數種專業知識的整合,要獲得完成客觀和公正的價值十分困難。

 

2.2 專利鑑價方法理論

 

傳統最常被採用的專利鑑價方法基本上可分為3-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6],而從此3種方法又陸續衍生出各項理論和特殊演算方式,本文在此不加贅述,僅介紹最基本的3種方法以及新興的實質選擇權法概念如下。

 

2.21 成本法(Cost Approach

 

成本法是最簡單計算專利價值的方法,僅將已發生的成本,例如:歷史申請費用、維護費用、技術研發費用等的加總視為專利價值。然而,成本與專利價值之間沒有直接相關性,就每個技術研發分割研發費用也是一件難事,一般較少採用此法。

 

2.22 市場法(Market Approach                       

 

市場法也被稱為銷售比較法,其方法為在相似的市場尋找相近的專利,將其交易價格作為一個基準,並將該專利與待鑑價專利進行比較,以求得專利價值。此法的優點為考慮了不同產業的差異性,且符合經濟學上的訂價策略,然而專利交易或授權資料都是屬於機密資料難以取得,且如果專利屬於新領域或新技術,則無可供參酌之市場行情,故事實上不易採行。

 

2.23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

 

收益法,又稱貼現金流量法(Discounted cash flow method),此法係為預測專利在未來的經濟壽命期間能產生的預期收入,進一步評估該收入實現之風險和可能性,將各期現金流以合理的利率換算成現值(present value[7],加總之結果即為專利價值,而該利率則稱為折現率(discount rate)。收益法因為係以專利未來之預期收益做為價值來源,較能體現專利透過經濟活動而產生效益之特性,所以是目前最為普遍採用之專利鑑價方法。

 

2.24 實質選擇權法(Real Option Approach

 

選擇權法較為特別,此法係將專利視為一項可彈性選擇繼續及放棄的權利,以作為企業決策參考。對於未來情況的量化計算主要使用選擇權理論中著名的選擇權價格公式Black-Scholes model來進行[8]。此法適合應用於高風險、高失敗率的新創產業或生醫產業,以彌補收益法未考量公司決策和管理變動風險的缺點,同時能增加決策彈性和管理便利性。但是選擇權價格公式十分複雜,參數的些微變動對於價值的計算有非常大的影響,公正性較易受到懷疑。

 

為改善目前已發展之專利鑑價方法,本文在此首次提出一種能將專利品質轉換為專利價值之鑑價平台,其方法以收益法為基礎計算預期收益,為專利品質進行評分,並將此分數轉換為折現率的一部分,最後再以該折現率調整預期收益,以更實際地體現專利價值。此方法彌補了現有專利鑑價方法大都忽略專利品質之缺點,同時盡量簡化鑑價過程中參數之假設,減少人為操作之空間,而能提高鑑價結果的可靠性和公平性。

 

2.3 折現率選取方法

 

折現率可視為將風險量化的一種結果,一般金融財務理論中折現率由兩個部分所組成:無風險報酬率以及風險報酬率。無風險報酬率反映的是在本金沒有違約的風險下,期望收入能夠得到保證的基本價值。國際上通常以國債利率做為無風險報酬率的參考標準[9]。風險報酬率代表的是風險補償額相對於風險投資額的比率,一般係假設風險與報酬率為正向關係,風險越高則報酬率越高,折算之現值就會越低。現今最常用的折現率選取方法為資本資產評價法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CAPM),此理論是美國學者William SharpeJack TreynorJohn Lintner,以及Jan Mossin分別1960年代先後發表研究而發展出的資產評價模型[10]。此模型為提供了一個簡潔的折現率計算方式:

 

折現率 = RF + bRPM

 

其中RF代表無風險報酬率,bRPM代表風險報酬率,RPM代表公司的預期報酬率,或稱為市場風險溢酬,其為該公司所在國家的成長率(例如:GDP)減去無風險報酬率之差值。b代表的是個別資產在整體市場報酬變動時同時發生變動的程度,即為投資該資產所需承擔的系統性風險,此種影響因子有很多,例如:世界金融市場走向、政治、天災等。如該公司為未上市公司,通常為取相同產業的數間上市公司的Beta值之平均值

 

因資本資產評價法本身對於現實市場狀況做了許多簡化的假設,為彌補這些瑕疵陸續又衍生發展出各種改良方法[11],其中Robert Merton於1973年進一步提出多要素資本資產定價模型,認為除了市場風險外,其他市場外的風險也應該被考量[12],例如非上市公司財務狀況不透明,公司經營規模,流動性風險等。因此,後來更進一步發展出修正資本資產評價模型(modified 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MCAPM[13],該模型加入小型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之風險溢酬(RPS)及該公司產業特性或管理上風險溢酬(RPU)兩項因素,改良後之折現率計算公式如下:

 

折現率 = RF + bRPM+ RPS + RPU

 

有關上述風險利率參數,可參考由James H. Schilt提出的一個針對小型企業之風險報酬準則[14]Ibbotson Associates投資顧問公司每年出版之SBBI年鑑[15],或是Duff & Phelps國際信評機構每年發表之相關風險溢酬之研究報告[16]等內容。

 

舉例來說,未上市公司財務狀況較不透明,無法實施專利之風險(例如:公司倒閉)較高,而Schilt風險溢酬準則係依據未上市公司的規模、經營管理深度、市場地位等給予不同程度的風險溢價利率,範圍約介於6%30%之間。若評估之專利之專利權人為上市公司,實務上通常忽略RPS參數。另一方面,不同產業獨有之特性亦應該做風險調整,例如,成熟產業或具有獨佔特徵之產業(競爭者少)通常RPU參數約介於10%~16%;如果是新創產業或涉及新藥發展之產業,失敗風險遠高於其他產業,RPU參數可能提高至25%~50%

 

本文欲建立的專利鑑價模型係將修正資本資產評價模型做進一步改良,基於公司之風險溢酬進一步延伸至專利之風險溢酬,將專利品質納入成為折現率之一部分,增加一參數RPP於折現率架構中,因此本文所設定適用於專利鑑價之折現率公式為:

 

折現率 = RF + bRPM+ RPS + RPURPP

 

有文獻指出,無形資產的合理折現率整體應介於20% ~ 50%之間[17]。另一方面,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在2011年所做的研究數據,風險最大的新創產業或生醫產業在藥物篩選階段(Discovery)的折現率可能高達80%,已有初步成果但未完成產品化階段的折現率約30%,而已成功上市的專利產品的折現率則落於15%~17.5%的範圍,創業階段的折現率通常設為50%[18]。根據上述研究,本文推論合理的RPP範圍介於3% ~ 20%,並根據此折現率範圍以內插法將專利品質評價分數轉換為RPP,計算公式如下:

 

 (總分-專利品質得分)/ 總分 = (RPP-3%/20%-3%

 

將上述各項利率加總後,即可得到用於調整收益法計算之預期收入之折現率,並計算出專利價值。

 

參、專利品質的衡量標準

 

有許多文獻都試圖建立專利品質的評估模式,其係利用專利本身所揭露的各項資訊,篩選可能影響專利價值的項目,即為專利評價因子。美國CHI Research公司曾經創立提出一套專利指標,用於評估公司技術能力和專利價值,或是用於評估公司技術實力與公司整體價值[19]。國際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曾建立科技指標(Science & Technology indicators)並分成三個層級:國家分析指標、產業層級分析指標及企業層級分析指標,主要用於國家科技水準之評估[20]。工研院也曾經發展出明星專利指標(Star Patent IndexSPI),將近五年之專利的引用比例排名前20%之專利列為明星級專利。歐洲專利局在2009年發佈了一套可免費下載的專利組合管理工具IP score(原由丹麥專利商標局與數間公司合作開發,後被歐洲專利局收購),其中提供40個評價因子,區分為五個面向(法律狀態、技術、市場條件、財務狀況、公司決策),由使用者就每個評價因子進行評分及填入相關資料,最後系統可自動產出專利分析的簡易評價[21]

 

相較於製造業對於商品的品質容易建立客觀且系統化的標準,專利品質的好壞卻非像商品一樣具有絕對的好、壞,而是一個灰色地帶,根據不同運用情境、衡量角度或對象,專利品質亦有不同之優劣程度。本文嘗試建立專利品質能夠被客觀量化的衡量標準,自文獻中整理並挑選20個專利評價因子,區分為法律狀態、技術強度、市場發展、商品化潛力等四個面向,整理如下表,其中各個專利評價因子詳細評分方法請參考本研究小組發表之專文介紹[22]。讀者可依需要選取適當的專利評價因子,參照上述內插法方式將專利品質轉換為用於調整專利價值之折現率參數。

 

法律狀態

技術強度

市場發展

商品化潛力

前案數量

與替代技術的競爭性

市場規模

商品化困難度

侵權比對的難易程度

解決既有問題的完整度

產業成熟度

商品品質管理困難度

殘餘專利有效期

技術成熟度

法令限制或檢驗要求的難易度

提升現有產品之競爭力程度

專利家族規模

適用範圍

行銷推廣困難度

提升企業形象及品牌價值程度

專利範圍大小

被引證次數

移轉(授權)他人實施之難易度

 

被舉發及訴訟之次數

 

 

 

 

 

 

肆、結論

 

專利技術鑑價已經是熱門且重要的一門學問,尤其是在近年來專利訴訟戰爭日趨白熱化,更加突顯專利在商業競爭中的重要性。除了專利買賣外,專利授權的權利金、專利訴訟的賠償金、上市公司的技術入股價金、銀行融資等,都需要透過專利鑑價程序來決定交易的最佳金額。本文在此提出的專利鑑價模型為一套結合收益法與調整後資本資產定價法的平台,除了能夠將專利品質反映在專利價值上,且評價方法簡單,將可作為重要參考。此外,本文建立之專利鑑價模型所使用的資料皆為公開可獲得的資料,能夠降低人為主觀因素,減少專利價值被人為操作的空間,而更可以提升專利價值的可靠性和公平性。

 

 

 



* 本文係為香港商御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專利鑑價研究小組之部分成果。

[1] Teese, David J. 1986,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mplications for integration, collaboration, licensing and public policy, Research Policy 15 (6): 285-305

[2]根據美國鑑價基金會(ASA)所發布之「國際企業評價詞彙大全」(International Glossary of Business Valuation Terms, IGBVT),關於公平市場價值的定義為:「公平市場價值乃是以約當現金表示,在開放、不受限制的市場中,一假設性有意願且有能力之買方,與另一假設性有意願且有能力的賣方,雙方對於相關事實有合理程度的瞭解,於任何一方皆未在受脅迫的情況下做出買賣決定,就標的財產進行公平交易之價格。」

[3]根據美國鑑價基金會所發布之「國際企業評價詞彙大全」,關於投資價值的定義為:「對於一特定投資者,基於本身投資要求和預期,對於該特定投資者而言之價格。」

[4]周延鵬 (2006)。《虎與狐的智慧力-智慧資源規劃九把金鑰》,天下文化出版社。

[5]巴菲特(Warren Edward Buffett)曾解釋:Price is what you pay. Value is what you get.」。

[6]專利權運用情境對專利價值因子之影響-以專利權融資、入股及訴訟情境為例,陳玉萍,科技管理研究所學位論文(2004)。

 

[7]現值是未來的資金折現到現在時刻的價值,經濟學家通常使用此概念來表示將來的1元和現在的1元之間的差異。公式為:現金流量=CF/(1+k)nCF 表示專利在第n期所獲得的淨利,k表示折現率,通常為考慮通貨膨脹、預期風險、企業管理、市場環境等因素所決定之利率。

[8]專利技術鑑價機制,李柏靜、陳威霖,智慧財產季刊第四十九期,頁56

[9] "Rish-Free Rate of Return"-Investopedia, http://www.investopedia.com/terms/r/risk-freerate.asp

[10] Eugene F. Fama and Kenneth R. French (2004), The 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Theory and Evidenc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ume 18, Number 3, pages 25-46.

[11] Hamed Ahmadinia et. al. (2011), A study on Developing of Asset Pricing Model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search, Vol. 4 (4):139-152

[12]Merton, R.C. (1973). An Intertemporal 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Econometrica 41 (5): 867–887.

[14] James H. Schilt (1991), Selection of Capitalization Rate – Revisited, Business Valuation Review, p.51

[15]Ibbotson Associates投資顧問公司已於2006年被Morningstar收購,其出版之SBBI年鑑(Stock, Bonds, Bills and Inflation Yearbook)定期公布建立資產配置所需的各種金融數據(包括折現率)。

[17]Len Smith, (2009), Val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18] WIPO Noordwijk Meeting (2011), Valuation of Early Stage Technologies: How to Reach a Starting "Price" for Negotiating a TT Agreement, http://ec.europa.eu/dgs/jrc/downloads/events/20110428-tto-circle/jrc_20110428_ttocircle_spasic.pdf

[19]阮明淑、梁峻齊(2009),專利指標發展研究,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35(2)88-106

[20]請參考OECD網站介紹,網址:http://www.oecd.org/sti/msti.htm

[21]此軟體可由EPO官方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epo.org/searching/free/ipscore.html

[22]洪秋伶2013),以專利評價因子評估專利價值,台灣企業專利經理人協會電子報http://twcpe.pixnet.net/blog/post/20062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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